首页   机构概况   新闻中心   法律政策   行政审批   政务公开   监督制度   湘潭人事局
  工作动态   人事考试   电子期刊   下载中心   网上答疑   综合事项  
首页 公务员查分系统 公务员报名系统 网站使用指南 欢迎来到湘潭人事信息网!
返回管理首页
相关信息
您的位置:首页 -> 行政审批->行政审批详情    
行 政 审 批
  相关新闻内容:                                             当前访问时间:     2010-9-9 19:14:30

                              

湘潭市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程序

                               2009-11-4 阅读419

 

                   

       

市人事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规定

1、受理
市人事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市人事局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湘潭市芙蓉路10号市人事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732-8619960
传真号码:0732-8524470
通讯地址:湘潭市芙蓉路10号市人事局办公楼
邮政编码:411104
电子邮箱地址:xtrsjxxgk@163.com
2、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湘潭市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湘潭市人事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3、答复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通过出具《湘潭市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或其他形式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正;
(5)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6)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本机关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流程参见《湘潭市人事局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依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5、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程序
项目名称:设立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的审批
办理部门:市人事局。
主办科室:市人事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会办科室:市人事局人才开发中心。
垂直层级:市本级终审。
横向层级:本部门单独审批。
法律依据:国家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1年第1号令《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申报对象:符合申报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适应范围:在本市申请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单位或个人。
许可条件:
1、有规范的名称、组织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三名以上熟悉人事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相关业务知识的专职人员;
3、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设施等,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万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有3人以上专职人员的相关材料。
许可程序(环节及时限):受理(及时受理)?审查(7日)?决定(3日)?颁布与告知(5日)。
许可数量:全市限制在12家以内。
受理形式:窗口受理。
审批形式:独立审批。
收费情况:不收费。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邮编、联系电话:湘潭市芙蓉路湘潭市人事局  411001  0732-8524447。
发文类型:公告。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15:00-18:00。
监督电话:0732-8524395。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实施程序

项目名称:出国(境)培训审核
办理部门:市人事局。
主办科室:市人事局专技科。
垂直层级:市本级终审。
横向层级:与省外办联合审批。
法律依据:湖南省出国(境)培训管理暂行办法。
申报对象:大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并具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适应范围: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许可条件:
政治条件: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在实际工作中表现突出,能积极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业务条件:出国培训人员应拥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并具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如有特殊需要,经我局同意,培训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不得超过55周岁。
外语条件:短期及中长期(三个月至一年)出国培训人员,均应参加国家外国专家局组织的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取行相应的合格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派外语合格者出国培训。
申报材料:
1、执行引进技术设备项目合同有关条款安排的国外培训准备以下材料:
(1)由省外经委签发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简称任务批件);
(2)出国培训组团单位主管部门签发的“湖南省因公出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简称人员审查批件);
(3)与外方签署的引进技术设备合同复印件(中英文);(4)组团单位对省外国专家局的报告。
2、执行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或国务院批准的部、委、直属机构与外方签订的多边和双边经贸、科技、贷款或赠款等协定(议)安排的国外培训准备好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1)组团单位对省人事厅的报告(附有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的呈批件或在报告上签字);(2)中国各部委签发的“×××出国、赴港澳任务通知书”和“×××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3)出国(境)培训人员基本情况及身份证复印件。
3﹑我省各市州、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通过友好关系或经济技术合作关系等与外方签约安排(包括对方出资和我方出资)的国外培训准备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1)国外接待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发的邀请信(必须用该单位正式函头纸,注明其国外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及中文译本;
(2)国外单位出具的培训日程安排及中文译本;
(3)出国(境)培训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告;
(4)组团单位对省人事厅的报告(附该组团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的呈批件);
(5)出国(境)培训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许可程序(环节及时限):受理(及时受理)?审查(视具体情况来定)?批准(视具体情况来定)?颁证(视具体情况来定)。
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
受理形式:窗口受理。
审批形式:独立审批。
收费情况:不收费。
法定时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承诺时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办理地点、邮编、联系电话:湘潭市芙蓉路市人事局  411001 0732-8524342。
发文类型:签证。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15:00-18:00。
监督电话:0732-8524395。

 


项目名称:市直和中央、省在潭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认证核准
办理部门:湘潭市人事局。
主办科室:湘潭市人事局工资福利科。
会办科室:湘潭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垂直层级:市、县市(区)各级审核。
横向层级:本部门单独审批。
法律依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人薪发[1994]50号)。
申报对象:凡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已转正定级的技术工人(含劳动合同制工人),均列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范围;执行技术工人工资标准,不在工人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原则上应参加本人原从事工种的技术等级岗位考核。
适应范围:市直和中央、省在潭机关事业单位工人。
许可条件:市直、中央、省在湘潭市机关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均可报,须经所在单位批准,在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两项考核合格的基本上,申报技术业务水平的考核。
申报材料:单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
许可程序(环节及时限):受理、初审(根据考试安排及时办理)?考核(根据省人事厅的考试、考核的安排来定)?发证(考试、考核合格者随到随办)。
许可数量:不限。
受理形式:统一办公受理。
审批形式:根据考试、考核成绩进行独立审批。
收费情况:初、中、高三个技术等级岗位的费用根据《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鉴定收费标准》来进行收取。
法定时限:按省人事厅的考试、考核安排时间。
承诺时限:按省人事厅的考试、考核安排时间。
办理地点、邮编、联系电话:湘潭市芙蓉路湘潭市人事局  411001  0732-8524397。
发文类型:《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及通知文件。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15:00-18:00。
监督电话:0732-8524395。

 


项目名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核准
办理部门:市人事局。
主办科室:市人事局专技科。
垂直层级:市本级终审。
横向层级:本部门单独审批。
法律依据:人职发(1990)4号《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申报对象:符合申报专业中级技术评审条件的专技人员。
适应范围:本市事业单位的专技人员。
许可条件: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专业中级技术评审条件所规定的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学历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核后退)、《资格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原件(核后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原件(核后退)、外语(医古文、古汉语)考试成绩单、证明符合破格条件的有关材料、《湖南省计算机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原件(核后退)、《卫生技术人员基层(县、乡)医院服务登记表》、机关分流人员有关证明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晋中:近4年的考核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个人述职报告(只装订一份,其余的放在档案袋内)、专业技术工作成果业绩、奖励证书等、专著、论文原件。
许可程序(环节及时限):受理(及时受理)?审查(视报名人数多少来定)?批准(视报名人数多少来定)?颁证与告知(3个工作日,颁证由省人事厅另外决定)。
许可数量:按岗位的职数确定。
受理形式:窗口受理。
审批形式:独立审批。
收费情况: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3]14号):中级230元。
法定时限:视参报人数多少来定。
承诺时限:视参报人数多少来定。
办理地点、邮编、联系电话:湘潭市芙蓉路市人事局  411001 0732-8524342。
发文类型: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通知文件。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15:00-18:00。
监督电话:0732-8524395。

 


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局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及邮编:市芙蓉路10号411100    rsj8524354@163.com
办公电话及传真:0732-8619960   0732-8619960(传)
分管领导:曾辉扬
联系人及电话:陈家庆 
网址:www.xtrsj.gov.cn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Copyright  2008-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湖南省湘潭市人事局
ICP备88888888号    E_mailcjq1001@163.com 
咨询电话:0732-8568158,8619960     技术支持:湘潭人事局信息中心 地址:湘潭市芙蓉路口